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教學院(部)、各部門,校直各單位:
《安徽科技學院單位年度綜合考核實施辦法(試行)》在試行一年并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修訂稿,業(yè)經(jīng)校黨委會研究審定,現(xiàn)予以印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
特此通知
2008年10月8日
安徽科技學院單位年度綜合考核實施辦法(修訂)
為深入實踐科學發(fā)展觀,強化目標責任制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更好地發(fā)揮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管理水平和辦學效益,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面考核和突出重點相結合,堅持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堅持單位考核與個人考核相結合。
(二)有利于引導單位與職工樹立科學發(fā)展觀和正確政績觀,有利于強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意識和教職工的團隊意識,有利于建立健全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的競爭機制。
二、考核方式
采取單位自評、組織考核和校領導評價相結合的方式,三者所占權重分別為10%、60%和30%。
三、考核對象
根據(jù)工作性質不同,教學單位和非教學單位分別采用不同的考核指標體系,實行分類考核(參照兄弟院校做法,紀檢監(jiān)察部門不列入考核對象,如無明顯工作失誤,由黨委直接定為B等)。
教學單位包括:1、植物科學學院;2、動物科學學院;3、管理學院;4、生命科學學院;5、工學院;6、外國語學院;7、理學院;8、文法學院;9、體育教學部。
非教學單位包括:1、黨委辦公室(行政、外事辦公室);2、組織部人事處(結合黨校日常工作);3、宣傳部(統(tǒng)戰(zhàn)部);4、學生處(學工部);5、教務處;6、科研處;7、財務處;8、后勤管理處;9、保衛(wèi)處(保衛(wèi)部、人武部);10、離退休處;11、圖書館;12、繼續(xù)教育學院;13、教學基地管理中心;14、后勤服務總公司;15、工會;16、團委。
以上單位在6月30日以前合并或拆分的,以合并或拆分后的單位參加考核;在6月30日以后合并或拆分的,以合并或拆分前的單位參加考核。
四、考核組織
成立由蔣德勤、韋文聯(lián)分別擔任組長、副組長,非教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成員的教學單位考核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教學單位的考核工作;
成立由劉朝臣、王永富分別擔任組長、副組長,每個教學院部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或行政主要負責1人(由抽簽產(chǎn)生)任成員的非教學單位考核工作小組,全面負責非教學單位的考核工作。
各工作組組長負責對本組考核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xié)調工作,因參加了校領導評價環(huán)節(jié),不再作為小組評委打分。
五、工作程序
1、自評。各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按照考核計分表的內容,寫出自評報告。各單位自評報告要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掛到評建辦FTP上(ftp://211.70.48.195 用戶名:admin 密碼為空),以便群眾監(jiān)督以及評委審閱。
2、自評報告的支撐材料須經(jīng)相關部門(單位)審核。
3、單位主要負責人在考核工作小組評議會上按照考核計分表的內容,介紹單位工作情況。
4、考核工作小組成員通過聽匯報、看材料,在認真評議的基礎上,客觀公正地給各單位考核計分。
5、校領導依據(jù)各單位自評報告和掌握的各單位工作情況,給各單位評分。校領導給各單位的平均分值由考核工作小組統(tǒng)計。
上述各階段的分數(shù)統(tǒng)計,均須去掉評委中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去掉的具體數(shù)目按“四舍五入”取整),后再計算每個單位的平均得分。
6、考核工作小組匯總單位自評、組織考核和校領導評價結果報學??己宋瘑T會審查、評議。
7、考核結果在全校范圍內公示,接受監(jiān)督。
8、校黨委會審定考核結果。
六、考核內容
《教學單位年度綜合考核標準及計分表》和《非教學單位年度綜合考核標準及計分表》見附件一、二。
七、考核等級確定和考核結果使用
(一)等級
單位考核結果分A、B、C三個等級,教學單位名次在前25%的為A等(采用四舍五入法,下同),非教學單位名次在前15%的為A等,教學單位名次在倒數(shù)后15%且測評分低于65分的為C等;非教學單位名次在倒數(shù)后10%且測評分低于65分的為C等(教學單位名次連續(xù)兩年排在倒數(shù)后15%,非教學單位名次連續(xù)兩年排在倒數(shù)后10%的,直接定為C等)。其余單位均為B等。
(二)結果使用
1、綜合考核為A等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考核結果直接定為A等;班子其他成員和單位教職工A等的比例為15%。
2、綜合考核為B等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考核結果不得定為A等;班子其他成員和單位教職工A等比例為11%(班子成員優(yōu)秀指標單獨計算、使用)。
3、綜合考核為C等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考核定為C等或D等;班子其他成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為A等;單位教職工A等的比例為7%。
4、教職工個人的考核必須明確等級,即A、B、C、D,分別對應為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5、發(fā)生重大事故,給學校的工作、聲譽和經(jīng)濟等帶來嚴重損失的單位,單位綜合考核結果不論得分高低,當年一律不得定為A等,其單位主要領導及單位分管領導不得定為A等。
6、綜合考核連續(xù)兩年獲得A等的單位,學校對其主要領導給予一定獎勵;班子其他成員和單位教職工A等的比例在原有基礎上再提高3%(即18%)??己私Y果為C等的單位,學校將視不同情況,按照干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對其黨政主要負責人予以免職、解聘或誡勉。
7、單位考核結果和教職工考核結果將與校內津貼掛鉤,具體辦法另定。
八、附則
1、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此前有關規(guī)定凡與本辦法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辦法為準。
2、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一、二:《教學單位年度綜合考核標準及計分表》、《非教學單位年度綜合考核標準及計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