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最近發(fā)文要求,從嚴管理省財政資金項目,規(guī)定2013年度省財政資金項目不能使用現(xiàn)金支付,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jù)省財政廳要求,嚴格控制國庫現(xiàn)金提取,積極推行公務卡。從2013年開始原則上不允許再提取現(xiàn)金。屬于省財政規(guī)定公務卡刷卡報賬目錄的支出,應刷卡報賬。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包括17項內容: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交通費用。對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稿酬、翻譯費、評審費等,應優(yōu)先選擇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個人銀行卡、存折等)支付款項的方式支付。
二、嚴格控制授權支付方式,積極推行直接支付方式。除使用公務卡刷卡支付外,原則上都應申請直接支付方式即由學校通過省財政網上支付平臺,款項直接轉付給提供商品和服務的對象。
三、我校今年下達的省財政資金項目,財務處將及時掛在學校校園網和財務處網頁上,相關單位和個人也可適時向財務處韓林(辦公電話6732017)和朱鳳城同志(辦公電話6732037)查詢。教務處和科研處要及時告示全校教學和科研項目的經費下達情況,并做好受查工作。
四、除特定的完成時間要求外,2013年下達的省財政資金項目,必須在201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資金支付,其中設備部分,應在9月中旬由政府統(tǒng)一招標采購。對不能完成的省財政資金項目,由省財政廳收回國庫。
五、省財政資金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教學和科研類項目應嚴格按照上報的項目預算科目,分項報銷,不同預算科目之間不能混用。
財務處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