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部)、有關部門:
為加強青年教師隊伍建設,促進青年教師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根據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4月至5月在全校開展青年教師課堂教學競賽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全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年齡在40歲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專職教師。
(二)忠誠教育事業(yè)、熱愛教師工作、遵守職業(yè)道德、教學態(tài)度端正、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三)近兩年未受到任何處分。
二、競賽內容
本次競賽按照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基礎學科、自然科學應用學科等三個學科分組進行:第一組為人文社會科學(含 01 哲學,02 經濟學,03 法學,04 教育學,05 文學,06 歷史學,12 管理學,13 藝術學);第二組為自然科學基礎學科(含07理學);第三組為自然科學應用學科(含08 工學,09 農學,10 醫(yī)學)。
課堂教學競賽以“微課競賽”方式進行,規(guī)定時間為20分鐘,要求教學目的明確,教學設計科學合理;教學內容理論聯(lián)系實際,用普通話授課,語言清晰、準確、生動;教學理念先進、特色鮮明、感染力強;教態(tài)儀表自然得體;多媒體技術應用得當,板書、圖表工整美觀。
三、組織程序
(一)成立組織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工會和大學科類專家代表組成的青年教師課堂教學競賽委員會,競賽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各教學院(部)成立本單位青年教師課堂教學競賽領導組和專家評審組,負責本單位初賽的組織、選拔和推薦工作。
(二)分段實施
青年教師課堂教學競賽分初賽、復賽和決賽三個階段進行。
1、2017年4月28日之前,各教學院(部)開展課堂教學競賽初賽活動,按分配的指標數(見附件3)足額推薦“提升課堂教學能力與水平”活動過程中表現優(yōu)秀的青年教師參加復賽。推薦名單及推薦表(附件1)于4月28日前報人事處。
各教學院(部)于5月5日前,將本單位初賽活動的整套書面材料(包括工作文件、推薦表、比賽結果匯總表等)報人事處。
2、2017年5月13日,按照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基礎學科、自然科學應用學科等三個學科分組進行復賽,各單位應組織青年教師到復賽現場觀摩比賽。
經過復賽環(huán)節(jié)產生18名(各學科組根據每組參加人數進行推薦)選手參加學校決賽。
3、2017年5月27日,進行決賽,評選出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6名,鼓勵獎若干名。屆時,學校將根據上級文件安排從三個學科分組中各推薦1名選手參加全省青年教師教學競賽決賽。
具體日程安排見附件4。
(三)評選辦法
各階段評委對參賽教師的課堂授課等情況進行充分評議,并給出評議分值,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出參賽教師的平均得分值。依據平均得分值排出名次。決賽名次經學校審定后予以公布。
四、獎勵辦法
(一)對參加青年教師課堂教學競賽活動的優(yōu)勝者,學校將頒發(fā)榮譽證書及獎金。一等獎2名,獎金1000元;二等獎4名,獎金800元;三等獎6名,獎金600元;鼓勵獎若干名,獎金300元。
(二)對參加青年教師課堂教學競賽活動的優(yōu)勝者,優(yōu)先推薦晉級晉職、優(yōu)先推薦申報項目、優(yōu)先選派出國培訓。
五、相關要求
(一)成立青年教師課堂教學競賽評委組,評委組由教學院部專家、二級學院院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具體組成人員另行通知);評委組負責對參賽人員競賽水平進行評定并對本組參賽選手的競賽情況進行現場點評;比賽實行評分評委回避制度,并邀請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jiān)督。
(二)5月8日17:30前,參加復賽的教師須向人事處提交教學大綱、教學設計及講課教案一式九份(由所在單位統(tǒng)一報送,下同);5月22日17:30前,參加決賽的教師須向人事處提交教學大綱、教學設計及講課教案一式十三份。
(三)參賽人員采用PPT結合板書教學,每人限時20分鐘,提前或延遲結束者由評委酌情扣分。參賽人員所撰寫的教案及教學內容須與講課內容、篇幅一致。
(四)參賽人員應提前一刻鐘到達相應的比賽地點集合,通過抽簽的方式確定出場順序。
(五)為進一步提高青年教師課堂教學競賽效果,請各教學院(部)安排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指導參賽教師撰寫教案、試講,進一步提高青年教師的參賽水平和總體競賽效果;現仍處于青年教師導師組指導期的,導師組成員要根據參賽教師的特點,有針對性指導,并將指導過程所作的工作報師資科。
(六)各教學院(部)組織本單位青年教師到相應的分組現場觀摩比賽,因故不能觀摩比賽的青年教師,應履行請假手續(xù)(由所在單位分管領導簽字審批,并匯總交人事處)。
請各教學院(部)認真組織,高度重視本次競賽活動,并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培養(yǎng)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為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作出貢獻。對宣傳不到位、組織不得力、競賽效果不好的單位,學校將予以通報批評。
人事處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