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引導廣大師生實踐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全校師生思想道德素質。
二、宣傳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宣傳學校的改革、發(fā)展和建設;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緊緊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展開宣傳,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優(yōu)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的基本原則,為學校的改革和發(fā)展,為廣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而服務。
三、加強以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為核心內容的思想教育工作,為實現(xiàn)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合格人才的目標而服務。堅持為全校師生員工服務、為學校中心工作服務的方向,弘揚社會主義主旋律,繁榮校園文化。
四、熱愛廣播宣傳工作,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有無私奉獻精神。自覺接受培訓,學習有關知識,不斷加強自身修養(yǎng),提高業(yè)務素質,樹立廣播站良好形象。
五、按時到崗、認真值班,有特殊情況須提前請假。站內禁止大聲喧嘩,使用物品擺放規(guī)范,保持室內整潔、有序。
六、播音室是播音員進行播音的專用場所,未經(jīng)許可,其他人不得隨便進入。除播音員外,任何人未經(jīng)批準不得隨便操作播音器械。
七、站內的一切公用物品屬學校財產(chǎn),由黨委宣傳部負責管理使用,未經(jīng)領導批準,其它單位或個人均不得隨便挪用或占有。站內人員出入要關好門窗,防止被盜竊和破壞,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八、廣播站全體成員要嚴于律己,用高度的責任心來履行職責,發(fā)揚團結、互助、合作的精神,全心全意服務于廣大師生員工。
九、播音員要堅持不懈地練習普通話,不斷提高播音技巧以及文字功底和文學修養(yǎng),能獨立撰稿、組稿、編稿,形成個人主持風格。
十、廣播站成員無權更改播音時間、欄目主持及欄目編排。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向黨委宣傳部負責老師反映。
十一、每晚錄制節(jié)目結束后,當天值班播音負責將播音室衛(wèi)生整理干凈。
十二、愛護廣播器材,做好檔案管理工作和廣播器材、物資的保管工作。最后離開播音室的同學必須保證錄制設備及燈光電源全部關閉,將門窗關好。如出現(xiàn)問題,將追究個人責任。
十三、凡播出的通知、尋物啟事,須有負責老師的簽字。
十四、播音時間除執(zhí)機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播音室。當天播音的同學在播音時段開始前30分鐘必須到達播音室。
十五、本管理條例從2005年9月開始執(zhí)行,解釋權歸校黨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