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華盛頓協議》?
答:《華盛頓協議》(Washington Accord)是1989年,由美國、英國、加拿大、愛爾蘭、澳大利亞、新西蘭6個國家的民間工程專業(yè)團體共同發(fā)起和簽署的,該協議主要針對國際上本科工程學歷,(一般為四年)資格互認,并確認由各簽約成員認證的工程學歷,并建議畢業(yè)于任一簽約成員認證的課程的人員均應被其他簽約國(地區(qū))視為已獲得從事初級工程工作的學術資格,《華盛頓協議》規(guī)定任何簽約成員須為本國(地區(qū))政府授權的獨立的非政府和專業(yè)性社團。
截止2013年,已有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韓國、俄羅斯、日本等15個正式成員和6個預備成員。《華盛頓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各正式成員所采用的工程專業(yè)認證標準、政策和程序基本等效;各正式成員互相承認其他正式成員提供的認證結果,并以適當的方式發(fā)表聲明承認該結果;促進專業(yè)教育實現工程職業(yè)實踐所需的教育準備;各正式成員保持相互的監(jiān)督和信息交流。
2. 華盛頓協議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答:華盛頓協議的核心內容主要為兩點:可比性和等效性??杀刃裕河糜诠こ探逃龑I(yè)認證體系具有可比性;等效性:經認證的專業(yè)培養(yǎng)的畢業(yè)生獲得的能力是等效的。
3. 什么是華盛頓協議?何時簽約?成員有哪些?
答:華盛頓協議 (Washington Accord) 是一個有關工程學士學位專業(yè)鑒定、國際相互承認的協議。1989年簽約之初,這個協議覆蓋了3大洲的6個國家,即美國、加拿大、英國、愛爾蘭、澳大利亞和新西蘭。1993年該協議擴展到5大洲的8個國家(地區(qū)),即接受了香港和南非的入盟申請。經評審,香港工程師協會(HKIE)于1997年成為正式簽約組織。2007年,中國臺北已成正式成員,俄羅斯為預備成員,一些亞太國家也提出申請。
4. 我國加入《華盛頓協議》有什么積極意義?
答:我國于2013年6月19日獲得《華盛頓協議》全會全票通過,成為該協議第21個成員(預備成員)。加入《華盛頓協議》表明了我國工程教育質量及其保障能夠得到國際工程教育界的認可;意味著能夠為工程教育類學生提供具有國際互認質量標準的“通行證”,為將來走向世界打下基礎;標志著我國工程教育國際化邁出重大步伐,能夠促進我國工程制造業(yè)走出過門、走向世界。
5. 我國加入《華盛頓協議》后享有哪些權利和應承擔哪些義務?
答:《華盛頓協議》各成員國(以下簡稱成員國)應保證:本國或本地區(qū)的工程專業(yè)認證機構承認其他成員國在本國或本地區(qū)內所認證的工程專業(yè)實質等效。其權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各成員國所采用的工程專業(yè)認證標準、政策和程序實質等效;二是各成員國的認證結論相互認可;三是各成員國間信息相互交流。
同時,《華盛頓協議》各成員國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各成員國應遵守華盛頓協議的相應要求,制定適應本國或本地區(qū)的認證章程和程序,成員國代表大會每兩年舉辦一次,會對章程和程序進行審查,如需修改,必須獲得三分之二多數成員國的同意方可。成員國之間要相互監(jiān)督,定期對認證標準、體系、程序、指南、出版物及已認證專業(yè)的相關信息等進行檢查,成員國可受邀進行觀摩認證的訪問。
作為《華盛頓協議》預備成員國,我國需在2年后的下一次成員國代表大會上經全員投票,一致通過后方可轉為正式成員國。在此期間,我國所制定的認證標準、程序及組織實施過程等需要接受成員國的全面檢查。
無論是預備成員還是正式成員,其身份都不是永久的,需按《華盛頓協議》相關規(guī)定定期接受檢查,檢查不合格將按要求作降級或留待觀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