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安徽科技學院關于印發(fā)科研工作量計算和科研獎勵辦法的通知》(校發(fā)〔2020〕22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2023年度我??蒲泄ぷ髁亢怂愫涂蒲歇剟钌陥蠊ぷ?,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單位積極宣傳,認真填寫“安徽科技學院科研工作量和獎勵匯總表-2023版”。為便于成果高效率統(tǒng)計和審核,科研處對科研工作量和獎勵匯總表進行了優(yōu)化,請使用最新表。填表前務必仔細閱讀《辦法》及匯總表下面的標注,必須按照注釋要求,規(guī)范填寫。
二、為加強老師個人、各單位及學校成果管理,本年度科研工作量和獎勵審核不用要求提供紙質版證明材料,所有申報的科研工作量和獎勵必須提供對應的電子版,提供的電子版必須嚴格按照指定的格式標準化命名且材料齊全,否則不予認定。
三、請各單位高度重視,通知本單位全體教職工(行政人員按學科專業(yè)歸口至各二級學院),并指定專人負責,按時上報表格和支撐材料。
四、申報科研工作量及獎勵需提交的材料及時間節(jié)點
1、教師個人提交“安徽科技學院科研工作量和獎勵匯總表-2023版”電子版與每項工作量及獎勵的電子版附件支撐材料(按要求整理成標準化命名格式的PDF文件,每項業(yè)績一個文件,所有材料放在一個文件夾)至所在單位。
2、各單位匯總本單位所有教師“安徽科技學院科研工作量和獎勵匯總表-2023版”電子版和與每項工作量及獎勵的電子版附件支撐材料(務必注意匯總時不要遺漏,核查每項成果是否規(guī)范填寫及完整,給每個老師一個序號,且每個表中對應上,每位教師一個文件夾)。
3、為落實學校厲行節(jié)約舉措,教師、學院上報科研工作量材料均收電子版,不再上報紙質版材料,2023年12月25日中午下班前發(fā)送至郵箱1369989340@qq.com。
五、注意事項
1、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科研獎勵申報工作提前,如若12月底出來的成果未來得及登記,在2024年1月10日前找本單位負責人更新(2024年1月10日后不再接收個人2023年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科研獎勵申報,如因個人遺漏申報不再核定)。
2、申報的安徽科技學院科研工作量和獎勵必須有正規(guī)的支撐材料,否則不予認定。
3、科研工作量應統(tǒng)盡統(tǒng)(目前沒有科研工作量考核要求的老師也要填寫,涉及個人年度考核、學院考核),尤其是論文、專利、成果轉移轉化等數據,涉及學院、學??己藬祿耐暾院驼鎸嵭浴?/span>
聯(lián)系人:李新偉,電話:0550-6732201,660959。
特此通知。
科研處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