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安徽科技學院關于印發(fā)教學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校發(fā)〔2020〕24號)文件精神,將對在一流專業(yè)建設、一流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研項目、教學成果、教學競賽等方面獲得重要成果或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為做好2020年、2021年教學獎勵申報、統(tǒng)計、審核、發(fā)放等工作,現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
1、申請的集體或個人向業(yè)務所在學院或部門申報
2、學院或部門審核、公示
3、公示無異議后,黨政領導簽字報教務處
4、教務處負責組織再審
5、教學工作委員會評議,報校長辦公會議審定
二、申報要求
1、申請的集體或個人向業(yè)務所在學院或部門申報時,須提供獲獎證書、批文原件,并對申報材料負責,一旦發(fā)現弄虛作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追回獎勵。
2、學院或部門審核無誤后,對其復印件蓋章,作為獎勵申報支撐材料,匯總公示無異議后報教務處。
3、集體項目由所在學院(部門)或項目負責人制定獎勵分配方案,報學校審定。
4、同一成果獲獎不重復獎勵,以最高獲獎等級進行獎勵。
三、注意事項
1、教學獎勵申報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請各單位各部門高度重視,指派專人負責,務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職員工,并按時間節(jié)點完成相應工作。
2、為了便于統(tǒng)計核算,請各單位將2020年、2021年教學獎勵單獨分開申報。
3、請各單位于12月17日之前將公示無異議的匯總表(黨政領導簽字、學院蓋章)及相關支撐材料紙質版報送至西辦公樓218室(鳳陽校區(qū))、西輔樓109(龍湖校區(qū)),匯總表電子版發(fā)送至jwc@ahstu.edu.cn。
附件:
1、安徽科技學院關于印發(fā)教學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校發(fā)〔2020〕24號)
2、教學獎勵統(tǒng)計表
教務處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