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4號)、《安徽省教育廳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9號)和《安徽科技學院學生轉學確認暫行辦法(修訂)》(校教〔2017〕85號)有關規(guī)定,經個人申請,學校審核,擬同意郝詩宇和劉歡轉學申請?,F予以公示:
郝詩宇,環(huán)境工程專業(yè),2016年9月入學安徽科技學院,高考錄取分數424。因不適應安徽科技學院所在地氣候、環(huán)境和罹患過敏性皮炎,申請轉入生源地學校天津大學仁愛學院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學習,高考錄取分數高于該專業(yè)當年最低錄取分數。
劉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2017年9月入學池州學院,高考錄取分數466。因時常生病需家人照顧,申請轉入生源地學校安徽科技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學習,高考錄取分數高于該專業(yè)當年最低錄取分數。
公示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至9月4日。
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電話等形式向教務處反映,電話:0550-6733299。
安徽科技學院教務處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