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部):
為進一步規(guī)范實踐教學周教學活動安排,提升實踐教學在人才培養(yǎng)中的突出作用,現就實踐教學周教學活動安排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教學院(部)部要依據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制訂一周以上實踐教學活動的教學計劃、教學進程、過程性考核辦法,認真組織實施,并做好考核與材料歸檔工作。
2.根據教學計劃安排進行實踐教學周的班級,原則上不得安排理論課教學。
3.指導教師配備須符合學校有關規(guī)定,每位指導教師,同一時間段只能指導一個教學班實踐教學活動。工作量的核算必須與指導教師安排計劃一致。
4.實踐教學周教學活動應有固定教學場所,教學周期間,每天正常上課時間(周三下午除外)學生都必須全程在固定場所,完成實習任務,指導教師要做好考勤工作。
5.指導教師須完成20學時的指導任務(填寫指導進程表),指導時間只能安排在白天正常教學時間,教學周內要合理、均衡分配。
6.有安全隱患的實踐教學活動,指導教師須全程在場指導,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各教學院(部)要綜合考慮班級學年度教學任務,充分利用第三學期,確保實踐教學活動安排合理有序。
8.各學院要嚴格規(guī)范實踐周教學活動,認真審核實踐教學周教學內容及進程安排,切實落實學校有關要求。
9.教學周內的教學活動內容要符合人才培養(yǎng)方案和教學大綱要求,同時兼顧學生的任務量,不得出現“自由活動”或長時間“查閱資料”等情況。
10.農科類實踐教學須按要求填寫指導進程表,如遇天氣等因素需要調整,應在實習周開始前兩周提出申請,報教務處和教學督導辦備案。
安徽科技學院教務處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