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滁州市第七次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根據(jù)《滁州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滁州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一)申報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的個人或團隊,在申報前三個年度內,須代表本市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或安徽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且候選個人為第一完成人或候選團隊為第一完成人所在團隊。
(二)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近兩年(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1月26日)須在本市實現(xiàn)轉化、推廣應用下列類型之一的科技成果:
1、經(jīng)省、市科技部門登記的科技成果;
2、經(jīng)省、市科技部門鑒定(驗收)的科技成果;
3、獲授權的發(fā)明專利;
4、獲得國家新藥證書、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省級以上品種審定證書的科技成果。
申報項目整體技術應用時間應在一年以上,并產(chǎn)生顯著經(jīng)濟或社會效益。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1、申報材料由申報書與附件材料組成,材料一式4份(紙型為A4紙、雙面打印、裝訂成冊,用滁州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申報書首頁作封面,不再另加封面)。
2、申報材料應提供的附件:
⑴、技術研究總結報告;
⑵、科學技術評價證明:包括市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驗收)證書、發(fā)明專利證書、品種審定證書、新藥批準證書、國家重點新產(chǎn)品證書、省級高新技術產(chǎn)品證書、省級以上新產(chǎn)品證書等,其中科技成果鑒定證書須查驗原件。
⑶、經(jīng)濟社會效益證明:包括最近一年主營業(yè)務表(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最近一年項目產(chǎn)品銷售發(fā)票復印件(提供銷售總額的50%即可)和有關社會效益證明。
⑷、其它證明材料:包括法定檢測機構出的檢測報告、查新報告(兩年內有效)、論文、用戶意見(不少于2家)、環(huán)保證明、獲獎證書及其它自主知識產(chǎn)權證明等。
3、滁州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申報書可在市科技局網(wǎng)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
三、其它事項
1、今年滁州市科技獎按限額推薦,我校推薦名額為5項。
2、凡存在知識產(chǎn)權以及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爭議的,在爭議未解決之前不得推薦參加市科學技術獎評審。與市外合作完成的項目,應由我市單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組織申報,申報內容限于我市單位擁有知識產(chǎn)權的部分。
3、已獲國家、省科學技術獎勵的項目不再推薦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4、直接關系到人身和社會安全、公共利益的項目,如動植物新品種、食品、藥品、醫(yī)療器械、基因工程技術和產(chǎn)品等,須在取得有關主管行政機關批準或領取許可證后,方可參加市科學技術獎評審。
5、申報市科學技術獎的項目不收評審費。
6、本通知未盡事宜依據(jù)《滁州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滁州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處理。
請各申報單位于2013年11月18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科研處,電子版發(fā)送郵箱:keyanchu2036@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滁州市科學技進步獎申報書
2、滁州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
3、滁州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2013年11月7日
科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