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中央、上級黨組織和學校黨委有關巡察工作的決策和部署;
(二)研究審議巡察工作規(guī)劃、制度和巡察工作方案;
(三)審議巡察組組成人員名單;
(四)聽取巡察工作匯報并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五)向學校黨委會報告巡察工作情況;
(六)對巡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
(七)研究處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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